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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車輛禮讓行人,台北市加大查核 共有3306人關注過本帖
不來~
 


等級:論壇新鮮人 註冊會員
帖子:20

註冊:2010/2/1 下午 06:35:37
車輛禮讓行人,台北市加大查核   Post By:2010-02-25 17: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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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輛禮讓行人的口號經常聽到,車輛不禮讓行人的情形嚴重嗎?是否有數據佐證?

根據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統計資料顯示,臺北市93年至97年交通死亡事故人數共428人,其中行人死亡共計119人,占總交通死亡人數 28%;排名第二,僅次於機車207人(48%),就年齡層來看,65歲以上行人死亡高達81人居冠,占行人總死亡人數68%,而行人死亡之時間為 0400-0800發生34人死亡(占28%),1400-2000發生39人死亡(占33%)為2大主要時段,年長者因行動較緩慢,穿越道路時需較長時 間,也需要駕駛朋友更耐心的等待,另外在這119人中行人依規定穿越道路卻因車輛未禮讓以致肇事的比例有34%。可見行車禮讓行人的文化還有很大進步的空 間。

2. 臺北市政府為何於今年推行「禮讓行人禮貌運動」? 此計畫源起為何?

禮讓行人在先進國家是一種天經地義的駕駛行為,在人車密度皆高的臺北市,應該要有更多的關注與努力。我們的駕駛人在小時候可能沒有被車輛禮讓的經驗,所以當這些小小的行人長大成為駕駛人之後,也自然而然認為不需要去「禮讓行人」,我們把這個現象歸咎為習慣。
每個人,只要你的生活中必須過馬路,就有機會成為行人,也就是說每個人只要下了車,身份就轉變了,當駕駛人也成為行人時,一定也希望得到其他車輛的尊重。只要大家心境上做一點小小的轉變,以同理心來對待行人,要做到「禮讓行人」一點都不難。
2008 北京奧運為北京市民留下排隊的良好習慣,今年臺北市將舉辦2009 聽障奧運,預估將有近4000 名的選手及約1 萬名的陪伴者同時抵達臺北市,選手們因為聽不到,行的安全將是首要的課題。臺北市是亞洲第一個辦聽障奧運的城市,什麼樣的城市才能具備辦理聽障奧運的能 力?當然是車輛可以禮讓行人的城市!希望今年臺北市舉辦的國際活動能同時為臺北市留下「禮讓行人」的駕駛文化,這是一件再自然也不過的事情,大家一定可以 做得到。

3. 我們常常說車輛要禮讓行人,可否具體的讓民眾了解車輛如何禮讓行人,另外交通執法的標準為何?從何時開始?

首先告訴大家,法令保障行人在行穿線上有絕對的優先權。我們建議駕駛朋友如看到行人通過,能在行穿線外停等行人通過,並在行人通過後有一定安全距離後再駛離,以民眾不感受到威脅為主。在沒有行穿線的路口,也要禮讓行人。
另外臺北市警察局也提供一個方式,即利用計算行人穿越道枕木紋的方式,也就是和行人保持約一個車道寬(即3 公尺,3-4 條枕木紋寬度)的距離。
目前警察單位已經持續在執法中,到了7 月會加強執法。但我們希望駕駛人不是因為要強力執法才去禮讓,而是自然的就去禮讓。

4. 車輛在禮讓行人的同時,行人有應該注意的事項嗎?

我們再一次強調,行人必須在有行人路權的地方,行人才享有絕對的優先權。
行人在號誌路口停等紅燈時,應退一步站在人行道上停等紅燈,由於大型車,尤其是公車、貨櫃車、聯結車、砂石車等轉彎時有內輪差。駕駛座上又有視界死角,機車或行人很容易被車輛後輪區域撞到。
行人穿越道路時遇有左轉彎車或右轉彎車,應注意來車儘速通過。通行秒數不足時,請衡量本身穿越路口的能力,避免製造不必要的交通安全問題。
另外,有些行人在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會使用手機,雖然法令沒有禁止,但聽手機會分散注意力,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曾經有個女大學生在過馬路時仍在接聽手機,手機還在通話中,人已被車子壓到往生了。我們希望行人經行穿線時都能以左右左的方式注意並確認來車狀況再快速通過。
此外,在禁止行人穿越[行穿或立體設施100公尺內、設有分向限制線、劃分島、護欄、單方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千萬不要違規穿越,請行人不要為了搶快而在沒有路權的地方通行,應改走其他有行人路權的地方,以策安全,不要為了一時的方便,造成永久的遺憾。

5. 常見車輛違規騎乘於人行道上,有什麼要呼籲的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 條,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 條第3項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 條規定,自行車包括在慢車的種類中,除了在開放的人行道上有人車共道標誌可騎乘自行車外,其餘未開放的人行道並不能騎乘自行車。
我們常看到自行車違規騎乘在無人車共道的人行道上,甚至還按鈴要行人讓開,這是很無禮的行為。臺北市政府當初在某些人行道上開放自行車行駛,基本是以 「尊重」及「分享」兩個主要概念來規劃,使道路上行駛較為弱勢之自行車得以在較寬的人行道上騎乘,免除其他汽機車之威脅。但反觀如自行車騎士在「人車共 道」之人行道上騎乘,也應以同理心來對待行人,否則,未來自行車在人行道將被列為不受歡迎之車種,自行車因為不尊重無法再和行人分享可貴的道路空間,這一 點必須再次提醒自行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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