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國際休閒運動交流協會】
Chunghwa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 of Recreational Sports
成立宗旨: 本會成立宗旨為倡導國人積極參加國內、外各式健康休閒暨運動賽事活動,培養樂觀進取人生觀,藉由文化交流與活動聯誼,增長國際視野,提升國內休閒暨運動產業發展。
成立任務:
一、 倡導及推廣舉辦國內、外各式健康休閒暨運動賽事活動。
二、 研究國內、外健康休閒暨運動之發展事項。
三、 舉辦國際研討會、推動兩岸和國際交流。
四、 舉辦健康休閒暨運動之教育訓練、志工暨職業技能訓練辦理。
五、 舉辦會員間之聯誼活動,輔導會員各項活動紀錄之認證。
六、 承接辦理主管機關及各級政府公開標案活動。
七、 輔導舉辦各式健康休閒暨運動賽事活動,輔導公民營企業、學校團體辦理相關活動等。
八、 其他有關休閒運動之相關發展業務。
會員資格:
一、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對各式休閒運動有興趣者。
二、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並依法設(成)立之合法立案之企業、團體。
三、 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十八至廿四歲,且具學生身分,對各式休閒運動有興 趣(需為當年有效之學生身分)。
四、 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協會組織:
一、 本會置理事九人、監事三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
二、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三、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四、 理事、監事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 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五、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 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六、 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若干人,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 期同。
立案字號:台內社字第1010267596號 |